东部地区(苏、浙、鲁、沪)有关高校、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
由中国光学学会和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联合主办、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委员会(东部区)具体负责、江苏省光学学会、南京光子学与激光工程学会协办,南京理工大学与秦淮区人民政府联合承办的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东部区赛)暨校友创业大赛将于2019年7月22至24日在南京理工大学举行。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东部区赛)暨校友创业大赛设立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本届竞赛的具体规则制定和全程组织运行。
依据《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组织委员会文件〔2019〕1号》,为确保竞赛工作有序进行,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东部区赛)暨校友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现将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光电信息技术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光电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制造、金融、绿色能源、生态农业、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凡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比赛赛制
本届竞赛采用按大区(华北区、东北区、西北区、西南区、中部区、东南区、东部区)举办区赛,推荐区赛获胜队参与国赛的模式。
区赛根据报名规模采取网络初评推荐、现场路演的方式,按照不高于报名队数40%的比例来产生区赛(相当于国赛选拔赛)获奖队伍,并原则上按照区赛前15%的比例,向国赛推荐路演队伍,推荐国赛参赛队总数不超过30支。
同一高校通过区赛推荐参加国赛创意组、初创组的参赛队总数不应超过5支。
创意组、初创组、校友创业组,每组别区赛路演参赛队数不超过40支。
三、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校友创业组共三个组别。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鼓励跨学科专业组队参赛,每支参赛队由 3 名及以内学生组成,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19 年暑期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每名学生只能参加一支队伍。
2、初创组。参赛项目在 2019年5月31日(包含当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累积融资额不超过 1000 万人民币。初创组由不少于3人组成、建议3-5人,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初创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 1/3。
3、校友创业组。参赛团队有意向落户南京市秦淮区创业,参赛项目要求不受行业限制。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鼓励跨学科专业组队参赛,每支参赛队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东部地区高等院校毕业生,每名成员只能参加一支队伍。
创意组或初创组的项目参赛创业项目可同时参加校友创业组。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实物决赛项目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银奖和铜奖的项目,不得再报名参加本次竞赛。
基于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 15%)。各参赛项目推荐高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鼓励各高校推荐国外友好合作高校的项目参赛,推荐项目不占学校限额。根据高校推荐项目数量情况,将由组委会决定是否单独设立国际赛道事宜。
四、竞赛奖项
东部区赛按照参加路演的参赛队情况,现场评奖,一、二、三等奖基本按照20%、30%、50%的比例获奖。
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国赛特等奖队伍将有机会获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推荐直接参加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创意组、初创组按上述办法设置奖项,校友创业组奖项单独设置,现场评奖,一、二、三等奖基本按照20%、30%、50%的比例获奖,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结合《附件10:宁委发〔2019〕1 号》、《附件11:秦委发〔2019〕1号》、《附件12:秦科发〔2019〕14号》和《附件13:关于建设创新名城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汇编〔2019版〕》,获奖项目落户秦淮具体优惠政策根据获奖情况一事一议。
五、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及所需文件材料
1)网络报名,登录提交相应计划书和5分钟项目介绍视频。
2)跨校报名的以队长所在高校报名,每队最多两名指导教师,报名结束后不接受更改队员和指导教师。
3)附件1: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创意组计划书模板。
4)附件2: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初创组计划书模板。
5)经区赛选拔,推荐到国赛的队伍请下载填写“附件3: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报名信息表、附件4:当年度区赛推荐函”。其中,附件4须加盖公章并扫描成为电子版【须说明在哪里下载】
6)七届国赛、区赛承办单位推荐到国赛的参赛队伍请下载填写“附件 3: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报名信息表、附件5:七届国赛、区赛承办单位推荐函”。其中,附件5 须加盖公章并扫描成为电子版。
7)校友创业组的参赛项目报名材料可选用附件1模板或附件2模板,也可以根据附件6、附件7和附件8的要点自拟创业计划书。
8)时间节点:东部区赛报名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20日,2019年7月12日公布参加东部区赛路演的团队名单。
2、参赛注册费和住宿安排
1)注册费
区赛路演队伍注册费的具体数额和缴纳办法,后续将另行通知。报到时由组委会开具发票,注册后可获取参赛手册、大赛 T 恤衫、餐票等。注册费不包括省际、城际交通、市内交通、住宿等费用。
2)食宿
本届竞赛组委会不组织参赛学生统一住宿,请各校指导教师与学生自行提前联系宾馆住宿,费用自理。竞赛组委会统一提供参赛期间队员和指导教师的伙食,费用包含在注册费中(餐票)。
3、东部区赛的其它安排
1)竞赛时间:
2019年7月22日全天报到,地点为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200号)。7月23日、24 日安排竞赛开幕式、路演、获奖作品展示以及闭幕式等环节,详细日程另行发布。
2)作品展示:
为了更全面合理地评审参赛作品,竞赛期间将进行作品展示,供评审专家参观和评价。路演需要准备答辩用的PPT,答辩时间包括 5 分钟陈述和3分钟专家提问。综合作品的创新性、团队情况、商业性、带动就业前景等方面表现,最终确定各级别奖项。
3)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理学院,邮编:210094
联系人:黄宏坤,手机:13770314598
联系邮箱:13770314598@163.com
QQ群:七届全国光电设计竞赛(东部区赛),群号: 664939039
4)设备厂商展示
欢迎光电信息领域设备厂商参加会议并做仪器设备参展,会议赞助事宜请联系:黄老师,手机:13770314598,邮箱:13770314598@163.com。
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东部区赛)暨校友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
(南京理工大学代章)
2019年5月20日
六、附件
了解赛事更多信息、参赛报名及作品上传请访问大赛官方网站:
http://lxy.njust.edu.cn/optics_eastern
附件1:《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创意组计划书》模板.doc
附件2:《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初创组计划书》模板.doc
附件7: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项目商业计划书PPT模板及路演要点.pptx
附件8: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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